《對岸共和國憲法》 ◎對岸共和國
每個人都有在維爾紐利河畔生存的權利,而維爾紐利河有流經每個人的權利。 每個人在冬天都擁有熱水、暖氣和瓦片屋頂的權利。 每個人都有死亡的權利,但不是義務。 每個人都有犯錯的權利。 每個人有變得獨一無二的權利。 每個人都有愛的權利。 每個人都有不被愛的權利,但不是必須的。 每個人都有不傑出和不聞名的權利。 每個人都有無所事事的權利。 每個人都有愛和照顧貓的權利。 每個人都有權照顧狗隻直到其中一方死去。 每隻狗有權去做狗。 每隻貓沒有義務要愛牠的主人,但必須在需要的時候提供幫助。 有時候,每個人都有不知道他的職責的權利。 每個人有質疑的權利,但不是責任。 每個人都有快樂的權利。 每個人都有不快樂的權利。 每個人有保持沉默的權利。 每個人都有信仰的權利。 沒有人有暴力的權利。 每個人都有欣賞自己是不重要的權利。 每個人都有對永恆憧憬的權利。 每個人都有權利去了解。 每個人都有權利不去了解任何事情。 每個人都有權利成為任何國籍的人。 每個人都有權利慶祝或不慶祝自己的生日。 每個人都應該記住自己的名字。 每個人都可以分享他們擁有的。 沒有人可以分享他們所沒有的東西。 每個人都有權利有兄弟、姐妹和父母。 每個人都可以是獨立的。 每個人要為自己的自由負責。 每個人都有哭的權利。 每個人都有被誤解的權利。 每個人都沒有權利讓另外一個人有罪。 每個人都有成為個人的權利。 每個人都有不擁有權利的權利。 每個人都有不害怕的權利。 不要被打敗。 不要還手。 不要投降。 -- ◎作者簡介 對岸共和國是一個微國家,它位於申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的立陶宛首都維爾紐斯老城區。立陶宛語「Užupis」的意思是「河的對岸」,指的是被維爾尼亞河(Vilnelė)圍繞的地區。1997年愚人節,一群藝術家宣布成立對岸共和國,並擁有自己的國旗、貨幣、總統、憲法。該國目前未被任何一國政府承認。 -- 美術設計: 冬眠詩文學社宣傳組 攝影來源:Yellowstone National Park(http://goo.gl/04fDwf ),公共網域分享(https://creativecommons.org/publicdomain/zero/1.0/ ) -- ◎北大冬眠詩文學社.洪聖翔賞析 《對岸共和國憲法》第一條舉出每個人在維爾紐利河生存的權利,和維爾紐利河流經每個人的權利,象徵人和自然和諧共處的理想關係。第二條則試圖保障每個人安穩生活的權利,人們不須在未經自己同意的情況下折損精神或生命。而第三條旋即指出,每個人都有死亡的權利。只要是經由自己意志的選擇,在不干涉他人的情況下,都有權利執行。因此每個人可以愛,也可以不愛;可以快樂,也可以不快樂;可以去了解,也可以不去了解;因為每個人都有成為個人的權利,不被群體價值的狂歡所箝制、所強迫。 群體價值通常強調道德、勵志與樂觀。在鮮少能尊重個體的社會中,不斷擴張集體之標誌與徽章的後果就是受壓迫的個體。所以我們有了制服、有了我們不曾參與制定的規則、有了權威、有了至高的傳統。我們擁有許多,但我們沒有對個體的寬容,沒有哭泣或無為的時空。這部憲法以一反其局而後快的姿態宣告對主流的屏棄,宣示每個個體都應該獲得接納。去除主流之後,沒有勢必遵守的教條,個體因而獨立自主,人性尊嚴獲得肯認。給予選擇權就是強調獨立自主與個體精神的手段。而「每個人都可以是獨立的」、「每個人都有成為個人的權利」」則為此精神的強調。 總體來說,《對岸共和國憲法》講究和諧、對稱和尊重個體意願,不強加道德、是非於法律,但也強調每個人要為自己的自由負責。除了不為群體所迫害以外,在物理的部分,人與人之間不能暴力相對;在心理的部分,人們被期許學會溝通的基礎與和平的原因───尊重。 -- ◎北大冬眠詩文學社簡介 本為現代詩社,後改為現代文學寫作社團。日常舉辦文學星期五、讀書會、課後電影放映與文學診療室等活動。成員十餘人,習於群聚飲酒、寫作治療,主張以文涉事、向春天靠攏。
每個人都有在維爾紐利河畔生存的權利,而維爾紐利河有流經每個人的權利。 每個人在冬天都擁有熱水、暖氣和瓦片屋頂的權利。 每個人都有死亡的權利,但不是義務。 每個人都有犯錯的權利。 每個人有變得獨一無二的權利。 每個人都有愛的權利。 每個人都有不被愛的權利,但不是必須的。 每個人都有不傑出和不聞名的權利。 每個人都有無所事事的權利。 每個人都有愛和照顧貓的權利。 每個人都有權照顧狗隻直到其中一方死去。 每隻狗有權去做狗。 每隻貓沒有義務要愛牠的主人,但必須在需要的時候提供幫助。 有時候,每個人都有不知道他的職責的權利。 每個人有質疑的權利,但不是責任。 每個人都有快樂的權利。 每個人都有不快樂的權利。 每個人有保持沉默的權利。 每個人都有信仰的權利。 沒有人有暴力的權利。 每個人都有欣賞自己是不重要的權利。 每個人都有對永恆憧憬的權利。 每個人都有權利去了解。 每個人都有權利不去了解任何事情。 每個人都有權利成為任何國籍的人。 每個人都有權利慶祝或不慶祝自己的生日。 每個人都應該記住自己的名字。 每個人都可以分享他們擁有的。 沒有人可以分享他們所沒有的東西。 每個人都有權利有兄弟、姐妹和父母。 每個人都可以是獨立的。 每個人要為自己的自由負責。 每個人都有哭的權利。 每個人都有被誤解的權利。 每個人都沒有權利讓另外一個人有罪。 每個人都有成為個人的權利。 每個人都有不擁有權利的權利。 每個人都有不害怕的權利。 不要被打敗。 不要還手。 不要投降。 -- ◎作者簡介 對岸共和國是一個微國家,它位於申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的立陶宛首都維爾紐斯老城區。立陶宛語「Užupis」的意思是「河的對岸」,指的是被維爾尼亞河(Vilnelė)圍繞的地區。1997年愚人節,一群藝術家宣布成立對岸共和國,並擁有自己的國旗、貨幣、總統、憲法。該國目前未被任何一國政府承認。 -- 美術設計: 冬眠詩文學社宣傳組 攝影來源:Yellowstone National Park(http://goo.gl/04fDwf ),公共網域分享(https://creativecommons.org/publicdomain/zero/1.0/ ) -- ◎北大冬眠詩文學社.洪聖翔賞析 《對岸共和國憲法》第一條舉出每個人在維爾紐利河生存的權利,和維爾紐利河流經每個人的權利,象徵人和自然和諧共處的理想關係。第二條則試圖保障每個人安穩生活的權利,人們不須在未經自己同意的情況下折損精神或生命。而第三條旋即指出,每個人都有死亡的權利。只要是經由自己意志的選擇,在不干涉他人的情況下,都有權利執行。因此每個人可以愛,也可以不愛;可以快樂,也可以不快樂;可以去了解,也可以不去了解;因為每個人都有成為個人的權利,不被群體價值的狂歡所箝制、所強迫。 群體價值通常強調道德、勵志與樂觀。在鮮少能尊重個體的社會中,不斷擴張集體之標誌與徽章的後果就是受壓迫的個體。所以我們有了制服、有了我們不曾參與制定的規則、有了權威、有了至高的傳統。我們擁有許多,但我們沒有對個體的寬容,沒有哭泣或無為的時空。這部憲法以一反其局而後快的姿態宣告對主流的屏棄,宣示每個個體都應該獲得接納。去除主流之後,沒有勢必遵守的教條,個體因而獨立自主,人性尊嚴獲得肯認。給予選擇權就是強調獨立自主與個體精神的手段。而「每個人都可以是獨立的」、「每個人都有成為個人的權利」」則為此精神的強調。 總體來說,《對岸共和國憲法》講究和諧、對稱和尊重個體意願,不強加道德、是非於法律,但也強調每個人要為自己的自由負責。除了不為群體所迫害以外,在物理的部分,人與人之間不能暴力相對;在心理的部分,人們被期許學會溝通的基礎與和平的原因───尊重。 -- ◎北大冬眠詩文學社簡介 本為現代詩社,後改為現代文學寫作社團。日常舉辦文學星期五、讀書會、課後電影放映與文學診療室等活動。成員十餘人,習於群聚飲酒、寫作治療,主張以文涉事、向春天靠攏。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