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3日 星期五

〈我們〉 ◎任明信


〈我們〉 ◎任明信
 
兩個字
代表兩個人
和之間的事
我曾見過它的樣子
 
我喜歡寫
這兩個字
 
卻在你說的時候
變成別的
我不明白的意思
 
--
 
◎作者簡介
 
 任明信,devmask,一九八四年十一月生,高雄人,中正大學經濟學系,東華大學創作暨英美研究所畢。喜歡夢,冬天,寫詩,節制地耽溺。
 
--
 
照片提供:陳奕辰
圖像設計:小葵

--

◎小編賞析
 
  首段的「兩個人和之間的事」代表著並行的我們,又或者是我們「一起」的生活。而「我曾見過它的樣子」一句隱隱中預期了事情接下來的發展,中間尚未提及,只說了喜歡寫「我們」這兩個字,因為代表著我們相互的情感,精神的依託。末段出現了轉折,我認為的「我們」,我與你之間的事,瞬間變成了無法理解的字詞。大概你的「我們」已經是你與他之間的事了,我並不明白,但也不是真的不明白,我曾見過它的樣子了,只是當你一說出口,我也再不願明白。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