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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6日 星期二

狄萊拉 ◎Carol Ann Duffy 凱洛・安・達菲

狄萊拉 ◎Carol Ann Duffy 凱洛・安・達菲

 

教我,他說——

我們坐在床上——

如何關愛。

我輕咬他的耳朵。

你這是什麼意思?跟我多講些。

他坐了起來,伸手拿啤酒。

 

我可以自老虎的咽喉

扯掉吼叫,

或者用火漱口,

或者整晚睡在牛頭人身怪物的巢穴,

或者自熊的身上

剝取咆哮的毛皮,

全憑一身膽識。

我無所懼。

把你的手放在這裡——

 

他引領我的手去摸

他心臟上方的疤痕,

戰場上得到的四面勳章級的傷口——

但我無法溫順,或愛憐,或溫柔。

我得勇猛。

有何療方?

 

他再次肏我

直到他渾身酸痛,

然後我倆沖個澡。

後來他將頭枕放我膝間

躺了一小時,天色漸暗;

他的聲音變了,輕柔的喉音

我僅能依稀聽見。

是的,我確知

他想改變,

我的戰士。

 

我就在那裡。

所以當我覺得他癱軟睡著時,

當他開始,一如往常,打鼾時,

我任由他滑落,呈大字型躺臥,英俊而巨大,

在地板上。

在我拿取剪刀磨利之前——

先剪下充滿聖經味的黑色空氣——

我用鐵鍊將門綑綁。

 

事情如此、因此、於是發生。

 

隨後我用從容不迫、熱情洋溢的雙手

剪掉他的每一綹頭髮。

 

*在聖經故事中,狄萊拉(Delilah)是大力士參孫所愛的女人,也是背叛他的女人。她剪去參孫的頭髮,讓他神力盡失,並將他交給非利士人,參孫因此雙眼被挖並被囚於監獄,受盡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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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凱洛.安.達菲(Carol Ann Duffy)1955年出生於蘇格蘭格拉斯哥,五歲時隨家人遷居英格蘭斯塔福郡。後進入利物浦大學就讀,1977年獲得哲學學士學位,2008年獲頒基爾大學和斯塔福郡大學之榮譽博士學位。

 

達菲在2009榮獲英國桂冠詩人,是341年來英國首位女性桂冠詩人,也是第一位蘇格蘭籍的桂冠詩人。

 

達菲寫詩,也寫劇本。著有《站立的裸女》(Standing Female Nude)、《另一個國度》(The Other Country)、《陰暗時光》(Mean Time)、《癡迷》(Rapture)、《世界之妻》(The World’s Wife)等。

 

 

◎譯者簡介

 

陳黎,1954年生,台灣師大英語系畢業。著有詩集,散文集,音樂評介集等。曾獲國家文藝獎,吳三連文藝獎。2005年獲選「台灣當代十大詩人」。

 

張芬齡,台灣師大英語系畢業。著有《現代詩啟示錄》,與陳黎合譯有《辛波絲卡詩集》、《聶魯達雙情詩》、《精靈:普拉絲詩集》、《拉丁美洲現代詩選》等。曾獲林榮三文學獎散文獎、小品文獎,並多次獲梁實秋文學獎翻譯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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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R Shu @poem4life 賞析

 

|狄萊拉:聖經故事中的壞女人|

 

狄萊拉是聖經故事中,大力士參孫的情人。因為參孫的母親非常虔誠,神於是賜予參孫超人般的神力。當時以色列人正跟非利士人打仗,也因為參孫能夠一個打三十個,因此成為以色列人眼中的英雄。

 

不過,聖經也提到,參孫個性剛愎,且不尊重以色列人的律法。他不只娶非利士女子為妻,更與妓女狄萊拉交往。非利士人為了打敗參孫,用金錢誘惑狄萊拉,狄萊拉最後也逼問出參孫的弱點:只要他的頭髮被剪掉,就會失去過人的力氣。

 

一夜,狄萊拉讓參孫躺在她的腿上,等參孫睡著,便讓非利士人把他的頭髮剪掉。參孫也因此失去力氣,被非利士人關進牢裡,受盡磨難。

 

|「教我,如何關愛」詩人眼中的狄萊拉|

 

在聖經故事中,狄萊拉無疑是個背叛者。但凱洛・安・達菲改寫了參孫被剪掉頭髮的故事,也給予狄萊拉完全不同的定位。

 

詩的一開始參孫向狄萊拉「求救」:「教我,如何關愛」,在狄萊拉溫柔的引導下,參孫告訴狄萊拉,他雖然有過人的膽識跟力量,可以隻身與老虎、熊、怪獸對抗,但他無法示弱。

 

身為族群英雄的參孫,長期被要求展現勇猛的樣貌,讓他忘卻了如何溫柔。在參孫身上,連心的所在,都包覆著殺伐得來的傷口。

 

而狄萊拉面對情人痛苦的告解,除了陪伴、除了做愛、除了讓對方躺在自己膝間稍微安睡,別無他法。

 

就在那一夜,狄萊拉看著愛人熟睡的臉龐,下定決心,要帶他脫離這個輪迴。她先用鐵鍊將門捆死,避免非利士人闖入,之後,趁參孫熟睡時,剪光他的頭髮,讓他失去所有的力量,暫時,卸下英雄的武裝。

 

|釋放武裝,我們都需要一個狄萊拉|

 

帶有寓言意味的聖經故事,或許想要教誨世人,不要剛愎自用,不要沈淪女色,否則就會像參孫一樣遭受背叛。聖經中的狄萊拉也因此被貼上所有負面的標籤:淫蕩、貪財、背叛。但在凱洛・安・達菲的筆下,狄萊拉才是最深情、最溫柔的人。

 

參孫的故事並非只是翻轉聖經,同時也是現代人——尤其男性——時常遇到的困難。

 

不少男生從小就被教導「男生哭什麼哭」、「跌倒不會站起來啊」,久而久之,也讓男性難以察覺自己的情緒,甚至失去了哭泣的能力,不知道如何排解情緒。所有的負面情緒,歉疚、悲傷、自責,不安,全都轉化為「心煩意亂」的模糊感受,然後轉變為男生唯一被允許的情緒:生氣。

 

這樣的狀況,也不只出現在男性身上,在強調理性的工作場合,在講求效率與權力的現代資本主義社會,或許我們每個人都需要一位狄萊拉,讓我們得以暫時放下武裝,展現真實多元的自己。

 

|我們需要怎麼樣的華文課本|

 

聖經在英語世界的地位,或許就如同台灣課本中的論語孟子,其中不是沒有可以轉化出現代意義的故事,只是多數老師礙於壓力緊湊的進度,沒有辦法告訴學生,這些古典故事怎麼跟跟現代做結合。

 

比如古代詩人貶謫的心情,怎麼應用到考試不順、升遷失利?孔子周遊列國說服各國君王回歸周代禮教的故事,是不是可以跟瑞典環保少女格蕾塔前往聯合國演講做個對比?聖經中的善惡二元論,在人心如此複雜的現代,是否可能有新的解讀方向?

 

對我來說,古典並非沒有意義(作為前車之鑑也是一種意義),但如果缺乏跟現代的連結,所謂經典,只不過是一堆過時死人murmur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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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編輯:宇軒

圖片來源: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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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為你讀一首詩 #告別國語 #華語文 #華文課本 #狄萊拉 #凱洛安達菲 #桂冠詩人 #聖經 #參孫

 

2019年7月5日 星期五

小紅帽 ◎凱洛.安.達菲著/陳黎、張芬齡譯


 
在童年的盡頭,房屋逐漸消失
成為遊樂場,工廠,情婦般由
屈膝已婚男豢養的副業生產地,
沉默的鐵道,隱士的篷車,
直到你終於來到樹林的邊緣。
在那兒,我初次見到那匹狼。
 
他站在林間空地,高聲朗讀他的詩作,
以狼族特有的拖腔慢調,毛茸茸的腳爪拿著平裝書,
紅酒沾濕了蓄鬍的下顎。他的耳朵
好大!他的眼睛好大!牙齒好大!
中場休息時,我頗為確定他發現到我
二八年華,未經人事,靚妞,流浪兒,並且請我喝一杯酒,
 
我的第一次。你或許想問為什麼。原因在此。詩歌。
這匹狼,我知道,會引我入樹林深處,
離家,到貓頭鷹的眼睛是唯一亮光的
荊棘糾纏的暗處。我緊跟他身後徐行,
長襪被扯爛,運動衫因枝幹勾刺而
成紅色碎片,謀殺案線索。我弄丟了鞋
 
但到達該處,狼窩,最好小心。那晚的第一課,
狼之氣息入耳,是情詩。
我依偎著他扎人的毛皮到天明,因為
有哪個小女孩會不喜愛狼呢?
然後我自他笨重如墊的腳掌間溜出
去尋找一隻活鳥──白鴿──
 
它筆直地從我手上飛向他張開的嘴。
一咬,死了。真棒,床上早餐,他說,
舔食著帶骨的肉。他一入睡,我便爬到狼窩的
後方,那兒是一整面書牆,發出緋紅和金色的光。
文字,文字,活生生地在舌上,在頭裡,
溫暖,拍擊,狂亂,帶翼;音樂和血液。
 
而當時我還年輕──在樹林子
花了十年才知道原來一顆蘑菇
塞住了已下葬屍體的嘴,鳥
是樹吐露出的心思,逐漸蒼白的狼
對月嗥唱同意首老歌,年復一年,
季復一季,同樣的韻,同樣的原因。我拿起斧頭
 
揮向柳樹,想看它如何哭泣。我拿起斧頭砍鮭魚,
想看它如何跳躍。我拿起斧頭砍睡夢中的
野狼,用力一劈,從陰囊到喉嚨,看到
閃閃發光,純白的我祖母的骨頭。
我用石頭填滿他的老肚皮。我將他縫合。
我離開樹林,拿著花,唱著歌,隻身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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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凱洛.安.達菲(Carol Ann Duffy)
 
1955年出生於蘇格蘭格拉斯高,五歲時隨家人遷居英格蘭斯塔福郡。後進入利物浦大學就讀,1977年獲得哲學學士學位。於008年獲頒基爾大學和斯塔福郡大學之榮譽博士學位。
 
達菲在2009榮獲英國桂冠詩人,是三百四十一年來英國首位女性桂冠詩人,也是第一位蘇格蘭籍的桂冠詩人。
 
寫詩,也寫劇本。詩作曾多次獲獎,《站立的裸女》(Standing Female Nude,1985)和《另一個國度》(The Other Country,1990)獲「蘇格蘭藝術協會書獎」;《陰暗時光》(Mean Time)獲韋伯特詩歌獎和前進詩歌獎;《出售曼哈頓》(Selling Manhattan,1987)獲毛姆獎;癡迷(Rapture,2005)獲「艾略特獎」;蜜蜂(The Bees,2011)獲「柯斯塔詩歌獎」和「艾略特獎」。
 
◎譯者簡介
 
陳黎
 
1954年生,台灣師範大學英語系畢業。住有詩集,散文集,音樂評介集等二十餘種。曾獲國家文藝獎、吳三連文藝獎,時報文學獎推薦獎、敘事詩首獎、新詩首獎,聯合報文學獎等。2005獲選台灣當代十大詩人。
 
張芬齡
 
臺灣師範大學英語系畢業。著有《現代詩啟示錄》,與陳黎和譯有《辛波絲卡詩集》、《聶魯達雙情詩》、《精靈─普拉斯詩集》、《帕斯詩選》、《拉丁美洲現代詩選》、《世界當代詩抄》、《當代美國詩雙臂─羅伯特.哈斯/布蘭達.希爾曼詩選》等二十餘種。曾獲林榮三文學獎散文獎、小品文獎,並多次獲梁實秋文學獎翻譯獎。
 
以上作者及譯者簡介來自《世界之妻》一書之「關於作者」與「關於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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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沛容賞析
 
「在童年的盡頭」,告別童趣、告別稚嫩與青澀,而逐漸成熟的時刻,「我」遇見那匹狼。
  
「我頗為確定牠發現到我」,因此,這不是單方面的,而可以說是雙方──狼與「我」的互相吸引、甚至是勾引,更為貼切。
 
「我」完全知道,將要發生什麼事情,但任其發生。離開原生之處──家,被誘引到森林深處,長襪被扯爛、運動衫被勾成碎片,弄丟了鞋。令人玩味的赤裸描寫,彷彿暗示肉體與性的成熟。
 
第一晚,我與狼過夜,「狼之氣息入耳,是情詩。」說明「我」與狼之間確是有情的,互相依偎直到天明,「哪個小女孩會不喜愛狼呢?」,「我」沒表明自己確實喜歡狼,使用反問句式,那感覺比較像是「我不可能不喜歡狼的」、「我一定喜歡狼」,沒有其他選擇一般。此處的「狼」像一種典型,具體而言或許就是比喻某種類型的人,抽象意義來說,可能指的是某種規範與體制。對於「我」這樣的女孩擁有吸引力,牠能誘拐「我」,心甘情願跟隨其去任何地方、做任何牠想要我做的事。
 
這狼用牠特有的拖腔慢調讀詩,並且擁有整面的書牆、一整面的知識。「我」趁牠睡著閱讀文字,這些文字是活的,並且滋養「我」。
 
「文字,文字,活生生地在舌上,在頭裡,
溫暖,拍擊,狂亂,帶翼;音樂和血液。」
 
「我」在樹林子裡,和狼待在一起,花了十年才理解某些重要的事情。「原來一顆蘑菇/塞住已下葬屍體的嘴」,所以,已逝去的死者無法再出聲;「鳥/是樹吐露的心思」,可是在詩的上一段,更早之前,「我」是抓活鳥給狼當作早餐吃掉的,那時一切再自然不過,「我」根本不曾懷疑。所以,本段首句,「我」才會說:「而當時我還年輕」,因為年輕,還有許多尚未理解的事物。
 
到這裡,如果從頭再看一遍,狼用「高聲朗讀牠的詩作」、「毛茸茸的腳爪拿著平裝書」的姿態將「我」誘進森林,「我」卻是在牠留下的書牆中,逐漸理解一切,並獲得反抗的力量以及方式。
 
狼沒有改變,日復一日,為同樣的原因對月嗥叫,但「我」卻拿起斧頭揮砍這樣的平靜──「我」揮向柳樹、鮭魚,想看他們如何哭泣、如何跳躍,那些「我」尚未明瞭過的故事,想要親眼見證世上一切。最後「我」砍向睡夢中的狼,發現裡頭是「我」祖母的骨頭。
 
原本的童話故事裡,野狼吃掉小紅帽的祖母,並假扮成祖母誘騙小紅帽,同樣吞掉了小紅帽。聞聲趕來的獵人剪開狼肚,小紅帽與祖母得以重見天日。三人將狼肚塞滿石頭,再重新縫合。
 
這首詩裡,剖開狼肚的卻是「我」自己,發現已經化為骨頭的「祖母」,直系血源的母系親人。而應該在「我」與祖母中間的母親卻未曾出現,即使在最初,詩的最首段,「我」的童年盡頭、在「我」來到森林邊緣,並進到林子深處時,「母親」都未曾出現。
 
沒有母親的叮嚀、沒有獵人,沒有他人的拯救。在「我」之前的祖母已經遇害,被狼──某種類型的人們、某種體制與規範──吞噬殆盡,最終留下「我」。
 
「我用石頭填滿牠的老肚皮。我將牠縫合。
我離開森林,拿著花,唱著歌,隻身一人。」
 
離開森林,在結尾被敘述地如此輕易,「我」卻是已在這森林待了十年,才終於藉自己的力氣打破一切,然後如此溫柔地,彷彿一切未曾發生,縫合完狼的肚皮後才行離去。拿花、唱歌,一如曾經的天真美麗,一如最初般,同樣隻身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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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設計:
Nysus
IG:https://www.instagram.com/nysus_/
攝影來源: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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